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本简章项目计划,确定体育特长生认定名单,并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同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认定的优惠等级为三类:
第一类:报名条件中的A类考生,考核成绩特别突出,参加文化课测试成绩合格者,经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第二类:考核成绩优异的一级运动员考生(今年对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生,可放宽至二级运动员),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第三类:考生考核成绩优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五、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政策
1.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2.高考成绩优秀者可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七、本次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1、教育部关于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凡报考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
咨询电话: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电话:021-62932034
咨询时间:每周三、四、五下午14:00至17:00(集中咨询)
监督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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