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需参加10门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有一门或一门以上未获得有效成绩或者成绩为F者,没有录取资格。
(2)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办法:我校自主设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A、B、C、D相对应的成绩分别为100分、90分、75分、60分。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0分。
(3)学校3月1日组织各专业校测(面试)。校测(面试)的满分都为150分。具体时间及面试要求见我校招生网站。
(4)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录取合成分=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0.35+校测成绩。各项加分计入录取合成分,按加分后排序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校测成绩高者。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2014年上海建桥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