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未达到录取标准者,可以随班修读课程,允许在课程修读期间再次参加相应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延续修读其余课程,完成工程硕士培养。
2014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职人员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