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权重占50%(初试总成绩÷5×50%即为加权后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成绩由复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四个部分组成。复试加权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如果加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低要求,则不予录取。
2014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