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优秀生登记表由我校招生办统一组织分送有关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2.推荐工作由所在中学负责进行,经所在中学审议同意、公开推荐后,被推荐者填写推荐优秀生登记表,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后寄交我校招生办,随附有关推荐材料及奖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我校审核备用。
3.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以邮寄邮戳日期为准。
4.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邮编201620);
5.不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所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014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本科招生推荐优秀生推荐优秀生的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