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3、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德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九、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参加专业及实验课程的考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划定单科成绩资格线。2、录取时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以专业课程成绩加政策性加分的总和为依据(电子技术实验、机械零件测绘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录取参考),根据专业大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大类内分数优先原则),若考生愿意调剂,在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在同一大类内随机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愿意调剂,在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予以退档。各大类之间不进行考生调剂。3、退役士兵考生单独组织命题,并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4、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入学前未能获得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报名考试费标准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1科报名考试费40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1科)2科报名考试费66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52元/2科)3科报名考试费92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78元/3科)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电机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38223045、64637770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1-38223140十四、网址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1 1、报名条件(1)报考对象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普通高校录取的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4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3)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4)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5)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无计算机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考试资格。(6)本市2013年冬季退役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受上述4、5项所列证书限制。 2、报名注意事项(1) 网上报名时间:4月12-16日,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cn(2)报名确认时间:4月20日上午8:00—下午4:00。(3)报名确认地点: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技术中心一楼招生办公室。(4)考试时间:5月10日;考试地点:闵行区江川路690号。(5)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进行报名,同时携带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网上报名表(纸质)。(6)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进行报名,同时携带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7)符合校内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加分申请表,报名确认时须携带加分申请表、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无计算机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考试资格。考试时间为4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办网上通知。 十六、其他须知23、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取分值中高一项,其他条件不作加分依据。同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1) 参加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能大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得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一、二等奖的学生加20分;获得省(市)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的学生加15分;获得省(市)级三等奖的学生加10分。(2) 大学期间获得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等称号加15分。(3) 获得专利授权的学生(按授权专利类别及发明人顺序确定分值)加3-15分,见备注细则。(4) 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加10分(励志奖学金除外)。(5) 获省(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级(含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加5分。(6) 烈士子女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少数民族加5分。(7) 受理时间截止2014年4月20日,加分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予以公示后有效。备注:专利加分细则(1)发明专利:第一顺序发明人加15分;第二、三顺序发明人加10分;第四及以后顺序发明人加5分。(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第一顺序发明人加10分;第二、三顺序发明人加5分;第四及以后顺序发明人加3分。 4、入学复查: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和市教委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专科毕业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和市教委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2018-03-21 20:39
检举
2014年上海电机学院专升本招生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