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参加所报专业的二门科目考试,考试科目见本章程须知。
2.普通类专业(除语言类专业外):根据二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专业大类分别划定单科成绩和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的低录取资格线,线上的考生按填报专业,以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考试科目1、科目2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报考“英语(商务翻译)”、“日语(商务日语)”专业的考生,根据二门考试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复试(口试)资格线,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时按口试成绩+二门科目总成绩(含学校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笔试成绩、口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4.当某专业大类报考人数或上线人数小于计划数时,学校视具体情况将多余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类招生。
5.凡达到专业大类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未能录取,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将其调剂到同一大类中的其它专业。
6.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考生;
7.凡被我校预录取考生,在报到时未能取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4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