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备注:在实施上述资助政策时,须遵循“就高”原则,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不能重复享受,但可以同时享受政府奖学金。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2014年5月
2014年上海城市科技学校提前批中高职贯通自荐生招生比例与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