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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2014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2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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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二)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三)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四)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 2017-05-22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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