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获奖考生于4月7日前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南益馆201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于4月22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三) 以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 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 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 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 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 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五) 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六) 确定预录名单:4月16日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七) 公示预录名单:4月17-21日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八) 4月22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
(九) 4月28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考。
(十一) 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2014年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