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12〕1号)、《关于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的通知》(粤考院〔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顺德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学习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4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