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资格审查,由我院在考生复试时组织。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1、《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5、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4年山东艺术学院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考前复习参考资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