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划线办法
1、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绘画(含各专业方向)、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编导(影视学)、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3、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声、管、民、键、流)、音乐学、舞蹈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
4、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下列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二)按专业成绩录取的前三名专业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1、绘画(含各专业方向)、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低控制线基础上,再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
2、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音乐表演(声、管、民、键、流)、音乐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低控制线基础上,分别再享受第一名30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10分的优录政策。
备注:
1、省内各相关专业前三名降分仅限于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如果前三名考生未填报志愿,优录政策不顺延使用。
3、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但专业的优录政策按男女混合排序确定。
2014年山东艺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省内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划线的相关专业及优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