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招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有关加分项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但与面试成绩中的荣誉重合项不得叠加。
3、凡符合以下情况者可申请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2014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核成绩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