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鲁政发[2007]41号和《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2014-2015学年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院长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任成员,并公开监督电话。
3. 各二级学院评审完毕后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时间为2-3个工作日。
4. 各类奖助学金公示完毕无异议后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
2014年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学年评审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