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要在2014年1月10日前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文本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e37_pzek2@sdzs.gov.cn,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邮编:250011)。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2014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