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录取新生授课时间为暑期集中上课,具体为:2015年7月中旬报到,报到后开始授课,连续6周。授课内容:2015年7-8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技术学等学位公共课,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016年7-8月集中学习各学科领域专业课,具体课程安排由各院系负责。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印的统一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培养及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