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二)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具体提交时间后期通知)。
(三)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方案见研招办后期网上通知
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特岗教师在职教育硕士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