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单招报考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所报专业类别一。
第十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考生体检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620人,其中普通文理420人,对口类200人。招生专业14个(详见附表1)。为充分满足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意愿,学院公布的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将按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予以调整。
表1: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系别专业名称普通类高职对口 合计学制学费(元/年)文史理工类别计划车辆工程学院(135人)汽车运用技术1030机电交通4080 三 年50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1010机电交通1535500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1010 205000公路与建筑学院(135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0土建水利30605000建筑工程技术1010土建水利25455000工程造价1020 305000管理与信息学院(135人)物流管理2020商品贸易15555000会计2020财会金融10505000计算机网络技术1010信息技术10305000机电工程学院(135人)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1020制造维修2050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1020机电交通20505000数控技术1010制造维修15355000航海学院(80人)航海技术1030 408000轮机工程技术1030 408000合计 150270 200620
第十九条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十条报名方式: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网址zs.***
2.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同时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填报信息。
第二十一条报名准备:
1.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流程,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
4.报名考试费120元;
第二十二条报名资格审查:
4月10日考生到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并于4月11日-12日到校现场确认信息、交费领准考证。
第二十三条考试由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及考核内容。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50%。
2.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外语,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外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专业素养测试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50分。为便于评判,测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分值范围分别为:A等120~150分,B等90~119分,C等60~89分,D等为60分以下。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测试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以及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侧重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测试。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固定科目选考科目(一门)4月13日 上午9:00-11:00语文、外语数学、计算机笔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下午2:00开始专业素养测试(各专业组分别进行)面试
第二十四条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测试的总分数及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第二十六条考生待遇: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待遇完全相同。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政编码:261206
联系电话:0536-8781827
学院网址:http://www.***
2014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