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由文化考试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考试与专业素养测试满分均为150分,按照考生文化基础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特长以及获得荣誉情况优先录取。
2.特长及荣誉种类界定范围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体育类个人项目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
(3)文艺类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
(一)命题
学院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学院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评卷
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中的公平、公正,根据省考试院会议精神,实行招、考分离,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分别划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二)确定预录名单
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
4月17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并于4月21日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4月17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并于4月21日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四)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4月24日,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月24日,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春季和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进行。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招生考试政策进行。
1.乘车路线:
①火车站:乘81路公交车→山东交通职业学院(81路终点站)即到,乘坐出租车约30元。
②汽车总站:下车向西150米乘公交车81路到交通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2.住宿(推荐信息):
①潍坊凯旋国际大酒店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樱前街路口向北50米路东.
联系电话:总台服务热线0536—8308181
火车站(81路公交车起点站)-北海路樱前街路口-向东走900米到东方路与樱前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费用标准:协议价138、168元/天(双人间) 请提前预定并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享受协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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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总台服务热线0536—8308181
火车站(81路公交车起点站)-北海路樱前街路口-向东走900米到东方路与樱前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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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
费用标准:100元/天(双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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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100元/天(双人间)
3.就餐:可安排在学校1-6餐厅,每人每餐10元左右。
2014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成绩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