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生总评学习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会考成绩之和(满分300分,单科按100分制核定)÷3×10%
其他同等学历考生总评学习成绩=后一学年期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单科按100制核定)÷3×10%(学校在后一学年未开设语文、数学或英语的,按实际开设科目计算)
备注:若高中阶段成绩是以“优”、“良”等形式评定的,则成绩对应的分值按以下方法折算:优―10分;良―7分;及格―4分;不及格―0分。
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首经贸密云分校自主招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