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自费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自费兼读硕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博士生:自费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博士生学习年限为四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自费全日制博士生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五年。自费兼读博士生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六年。
在授课期间,研究生每学期均须到我校集中学习。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学位。
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学习年限、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