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面向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试行“申请―审核”制。为保证选拔的科学、严谨和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须符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为应届硕士毕业生。
第三条 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0。
第四条 硕士期间必修课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
第五条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第六条 思想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第七条 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第八条 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方式学习。
第九条 2014年实行“申请-审核”制的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生)总数为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初选合格名单产生后由研究生部确定和下达。招生计划未完成数重新投放到统一考试的招生计划中。
第十条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