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根据学校下达的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复试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基本原则是:
1、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作为主要依据,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