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4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研究生院的在读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需盖章);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人要求必须为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
(6)本校教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原件。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014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