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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201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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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公示预录名单:4月14日--4月21日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4、预录考生名单于4月22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在我院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 2017-05-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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