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测试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手续:4月16日至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在4月22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给录取的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入学。
4、已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5、被本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收费、退费、学生资助等方面执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与统招生相同的政策。
2014年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校录取和通知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