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考生服务”的理念。
2、我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4、我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在招生计划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对考生录取专业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我校执行国家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6、我校录取时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①色弱、色盲不予录取药学类、医学类各专业;②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③鉴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我校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低于1.65米的考生慎报护理专业。
7、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4年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