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3.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4.各专业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6.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对具备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2014年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