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下达我省的国家专项计划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做好我省面向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2〕50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13号)、《转发〈教育部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50号)规定执行。
自2014年起,按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2014年四川省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比例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