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
2、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审查签字盖章的《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各类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学院,交报名录取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时,尚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交报名录取组审查备案,待高考体检后及时将《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采集的信息为准。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4、通过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考生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
5、考生持4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文化考试小组收《诚信考试承诺书》,发放《2014年单独招生准考证》。
2014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