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语文、数学、德育。
(三)照顾录取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免试录取。拟免试录取名单随其他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1日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免试录取。拟免试录取名单随其他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1日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免试录取。拟免试录取名单随其他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1日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因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故录取分数与其他院校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2014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