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艺体特长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艺体特长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艺体特长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艺体特长测试成绩。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艺体特长测试成绩。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艺体特长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各项考试成绩均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将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艺体特长类考生按照艺体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
1.具有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获得文化加分15分。
2.获体育类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资质,艺术类八级(含八级)以上等级的艺体特长生,可获得文化加分15分。
3.在中职阶段,获得全国或四川省有关主管部门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可获得文化加分15分。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一项,不累加。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一项,不累加。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一项,不累加。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一项,不累加。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014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