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学院成立由教师、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综合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综合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综合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014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