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招考分离”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014年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