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
合格人选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一批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线),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择优录取。
(2)填报高考“院校志愿”的要求
合格人选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即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批次的须在该批次填报;未单设批次的,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非平行志愿的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合格人选高考投档成绩、高考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专业。
2014年四川大学励志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