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考委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单独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友、李高伟
副组长:余坤和
成
员:
易思飞、李雁、马会起、王瑶、李建军、白波、胡恒丽、文洁、孔祥忠、杨晓荣、谢振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友、李高伟
副组长:余坤和
成
员:
易思飞、李雁、马会起、王瑶、李建军、白波、胡恒丽、文洁、孔祥忠、杨晓荣、谢振
(三)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负责监督检查报名、录取、命题、考务、保密安全和试卷保密室值班守护,严查舞弊、泄密等违纪事件。
(四)学院成立由副院长余坤和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计划协调、录取、统计数据等工作,全面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政策。
2014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组织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