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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严格管理

2014年四川关于做好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严格管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04:41:00 解决时间:2018-03-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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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管理。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试点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附件1:2014年在川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附件2:2014年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2014年2月28日

附件1:2014年在川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2014年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和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 2018-03-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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