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各招生专业均实行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将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将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其中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2.报考我校高职招考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其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180分以上,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分计算法如下:
音乐教育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0.3+省专业统考成绩*2*0.7
美术教育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0.4+省专业统考成绩*2*0.6
3.未被录取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者,高中组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中职组可视同组同类别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6.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2014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招考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