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14 年5 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6月中下旬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2014年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