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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招生纪律

2014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招生纪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8 19:32: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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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二) 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 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联系电话:0595-22473135。

  ??????????? 2017-05-2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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