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择优录取。按第一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后如仍有专业未录满,对未录满专业依据未录取考生的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其所填报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2)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高中组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中职组可视同组同类别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凡被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录取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
2014年泉州华光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