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4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批次为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高职(专科)批。
(3)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4)投档比例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执行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6)非美术类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依次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则录取到第二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7)美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语数英三门文考成绩之和×60%+美术类专业基础课成绩×2×40%)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
(8)专业调剂依照考生志愿顺序按总分高低择优录取。
(9)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录取时按照文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2014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