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我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在二年级时,到与我院联合办学的院校学习半年:艺术类专业到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类专业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材料类专业到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在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1.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
A.专业学习奖学金 一等奖奖金1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奖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金5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
3.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2014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