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意外保险:建议所有学生都购买此保险。费用为90元,保险期三年: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入学报到第二天内,以班为单位进行收费登记。第三天内,以班级为单位到西1-102交班级名单及保险费。(咨询电话:0763—3936189)。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防止在校期间生病,实行就近就医的原则,建议有购买此保险的学生到学院后参加清远市的城乡医疗保险的购买,请家长认真阅读城乡医疗保险的相关资料,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届时学院按清远市的文件要求通知购买。学院的医院门诊是清远市城乡医疗保险的指定门诊之一(可享受门诊治疗费用即时报销50%,住院费用多可报销90%的优惠政策)。
2014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大专学生保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