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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单位的权利

2014年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章程第九条举办单位的权利: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13:40:00 解决时间:2016-03-0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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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学校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第一届理事会并向学校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

(三)任免学校的理事长;

(四)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监督本单位运行;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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