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所报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届时根据本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
第十三条 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按规定缴费上学,按学年缴费注册,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400元/学年;《测量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城市燃气工程技术专业》专业学费7800元/学年;《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费7600元/学年;《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造价专业》、《安全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社区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宿费800~12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协助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后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网上电子注册,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第十八条 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十九条 学院通讯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大街249号(邮政编码:161042) 招生咨询电话:0452—2727018 2710691 6805486
招生网址:http://www.***
招生咨询邮箱:qlgzszx@***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2014年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代码(黑龙江省):4049 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905)学费(元/学年)文科理科1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工程测量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消防工程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 物业管理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安全技术管理 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社区管理与服务15157000
2014年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专科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