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8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含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助学金制度。
3、对优秀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014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处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