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
2、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学位办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4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处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