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70)。
第三条学院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邮政编码:558000)。
第四条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积极发展非师范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辅之以适当的专科教育。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贵州省普通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学业成绩合格者均可报考。
第十条4月14日—16日,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审查考生符合有关报考要求后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当地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014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